第2种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辱骂属于精神上的家庭暴力。主要表现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辱骂、威胁等造成对方精神压力大,长期生活在恐怕当中。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经常性的辱骂对方的,虽然不像身体暴力那样明显、激烈,但是长期下去给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同样是巨大,因此夫妻一方如果有精神暴力行为的,另一方同样可以向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定已破裂是起诉离婚的判断依据,可以从这方面来反驳,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各个方面综合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被起诉离婚该的应对方法如下:1、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对于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2、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个人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过程中无需提起反诉。因为我国离婚诉讼指的是广义上的离婚诉讼,即离婚诉讼是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方面诉的合并,所以即使原告只对其中一个方面提出诉讼请求,也应当就三个方面要求原告作出具体的意见,而被告对于这三个方面的诉讼请求也就无从提起。还需提醒的是,如果原告对离婚案件进行撤诉,被告还可以通过另行起诉提出自己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与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狗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 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