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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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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当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应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这是合法的正确做法。如果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持有人需要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应向原申请发证的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在进行驾驶证补领时,持有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照片,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车辆管理所将审核申请材料并核实身份,如审核通过,则会给予新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在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的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被查处,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后还可以驾驶机动车吗?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被查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驾驶证,如遇到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的情况,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当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时,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在申请补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照片,并支付相应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补领之前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应向原申请发证的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3种观点: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机动车未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5、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6、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技术标准的;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8、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情形。二、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2种观点: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机动车未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5、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6、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技术标准的;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8、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情形。二、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3种观点: 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补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这两个证件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证件。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具体补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前往所在地机关交警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机动车原注册证明等;2. 缴纳补领费用。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应缴纳20元/本的费用,补领行驶证应缴纳10元/本的费用;3. 接受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并领取补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要尽快进行,以免影响正常驾驶和行驶安全。此外,如果机动车已被抵押或者质押,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抵押流程。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后开车上路会有什么影响?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证件,若丢失或损毁未及时补领新证,将涉嫌驾驶无证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处将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机动车所有人需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保管妥当,如遇到丢失或损毁情况,应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以确保正常的驾驶和行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灭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向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

第1种观点: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机动车未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5、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6、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技术标准的;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8、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情形。二、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2种观点: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补领、换领: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机动车号牌要带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也就是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还需要在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行驶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另外要注意如果只是一个机动车号牌丢失,另一个机动车号牌没有丢失,这个情况下要将另一个机动车号牌交回车管所。补办需要的证件及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4、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补办过程如下: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办理过程其实比较简单,第一步就是去排队拿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能开的会比较少,排队时间更长。从领号到开始办理,大约等了一个半小时左右,时间不短,而且由于这里实行过号不候的,所以排队期间最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窗口办理的过程比较方便,你只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以及污损的车牌交给窗口服务的民警,他们会将就旧车牌回收,核对材料中的证件并录入电脑,最后打印出一张受理凭证,就完事儿了。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张受理凭证需要妥善保管,在之后领取新车牌和用临牌行驶的过程中,都需要这凭证。综上所述,车牌的补办周期为8个工作日,满打满算加上两天的周末假期需要10天时间,临牌的使用周期为15天,因此完全不用担心补办车牌期间没车开的问题。当然啦,临牌的申请完全是自愿原则,如果您在此期间无需用车,也可以不办。领取新车牌的办法有两种,第一种就是等满8个工作日时候,再次前往车管所,并带着缴费、行驶证以及前面提到的受理凭证到发牌窗口领取,但排队是免不了的,等候时间基本在2个小时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1种观点: 一、车辆登记证书丢了怎么办1、车辆登记证书丢了可以到登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车辆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随机选取或者按照选号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发放号牌号码,号牌号码公开向社会发放。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二、补办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手续1、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车辆如何报废1、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可以先去补办登记证书,之后再对车辆进行报废。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二、补办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第2种观点: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机动车未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5、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6、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技术标准的;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8、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情形。二、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1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或者换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申请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一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无法辨认,驾驶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办,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地和核发机关。机动车驾驶证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的,具体核发地为驾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如果驾驶人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申请补办驾驶证,可以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在申请补办驾驶证时,驾驶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遗失声明:写明驾驶证遗失的时间、地点以及遗失原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要,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等。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驾驶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1、前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携带好所有材料,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3、缴纳费用:根据规定,补办驾驶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并保留好缴费凭证。4、等待办理:工作人员会将申请材料和缴费凭证报送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驾驶人会收到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补办驾驶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驾驶人在办理时最好提前咨询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免耽误时间和精力。此外,驾驶人在补办驾驶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驾驶人应当及时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申请补办,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在办理过程中,驾驶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同时,驾驶人在补办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第2种观点: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取得驾驶证后具有什么情形的不得做1、机动车驾驶人在取得驾驶证后具有什么情形的不得做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3)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4)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五)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准驾车型资格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六)持有的、武装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七)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二、什么情况会扣留驾驶证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6、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第1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1、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3、提交身份证明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4、直辖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5、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或者换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申请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一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无法辨认,驾驶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办,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地和核发机关。机动车驾驶证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的,具体核发地为驾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如果驾驶人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申请补办驾驶证,可以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在申请补办驾驶证时,驾驶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遗失声明:写明驾驶证遗失的时间、地点以及遗失原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要,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等。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驾驶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1、前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携带好所有材料,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3、缴纳费用:根据规定,补办驾驶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并保留好缴费凭证。4、等待办理:工作人员会将申请材料和缴费凭证报送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驾驶人会收到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补办驾驶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驾驶人在办理时最好提前咨询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免耽误时间和精力。此外,驾驶人在补办驾驶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驾驶人应当及时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申请补办,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在办理过程中,驾驶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同时,驾驶人在补办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第3种观点: 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补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这两个证件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证件。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具体补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前往所在地机关交警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机动车原注册证明等;2. 缴纳补领费用。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应缴纳20元/本的费用,补领行驶证应缴纳10元/本的费用;3. 接受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并领取补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要尽快进行,以免影响正常驾驶和行驶安全。此外,如果机动车已被抵押或者质押,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抵押流程。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后开车上路会有什么影响?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证件,若丢失或损毁未及时补领新证,将涉嫌驾驶无证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处将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机动车所有人需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保管妥当,如遇到丢失或损毁情况,应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以确保正常的驾驶和行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灭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向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

第1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1、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3、提交身份证明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4、直辖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5、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或者换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申请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一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无法辨认,驾驶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办,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地和核发机关。机动车驾驶证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的,具体核发地为驾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如果驾驶人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申请补办驾驶证,可以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在申请补办驾驶证时,驾驶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遗失声明:写明驾驶证遗失的时间、地点以及遗失原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要,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等。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驾驶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1、前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携带好所有材料,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3、缴纳费用:根据规定,补办驾驶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并保留好缴费凭证。4、等待办理:工作人员会将申请材料和缴费凭证报送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驾驶人会收到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补办驾驶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驾驶人在办理时最好提前咨询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免耽误时间和精力。此外,驾驶人在补办驾驶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驾驶人应当及时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机关申请补办,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在办理过程中,驾驶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同时,驾驶人在补办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第3种观点: 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补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这两个证件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证件。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具体补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前往所在地机关交警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机动车原注册证明等;2. 缴纳补领费用。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应缴纳20元/本的费用,补领行驶证应缴纳10元/本的费用;3. 接受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并领取补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要尽快进行,以免影响正常驾驶和行驶安全。此外,如果机动车已被抵押或者质押,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抵押流程。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丢失或损毁后开车上路会有什么影响?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证件,若丢失或损毁未及时补领新证,将涉嫌驾驶无证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处将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机动车所有人需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保管妥当,如遇到丢失或损毁情况,应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以确保正常的驾驶和行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灭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向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

第1种观点: 当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应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这是合法的正确做法。如果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持有人需要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应向原申请发证的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在进行驾驶证补领时,持有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照片,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车辆管理所将审核申请材料并核实身份,如审核通过,则会给予新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在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的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被查处,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后还可以驾驶机动车吗?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被查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驾驶证,如遇到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的情况,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当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无法辨认时,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在申请补领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照片,并支付相应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补领之前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应向原申请发证的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2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1、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3、提交身份证明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4、直辖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5、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出行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但是,有时候因为我们的驾驶证保管不善而丢失了,丢失驾驶证的情况时有发生,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担心,驾驶证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一、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怎么补办驾驶证丢了之后并不需要挂失,只需及时去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申请补办时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你的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的,并“发誓”以后由丢失的驾驶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与你无关。补办驾驶证需要准备三样材料: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损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若驾驶证遗失);3、《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相片采集回执需要去专门有照证件照的照相馆,只要跟他说照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即可。车管所内也可以照,不过价格肯定是比外面贵,建议大家还是先在外面照相馆提前照好。二、补办驾驶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补办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不能持原行驶证驾驶机动车。若驾驶证补办业务受理后,由于时间关系,未能在当天拿到新的驾照,那么在拿到新驾驶证前的这段“空档期”内不能驾车,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2、补领新的驾照之后,原机动车驾照作废。若是发生驾驶证丢失的,补办新的驾驶证之后,尽管找到了原来的驾驶证,原驾驶证也被视为无效(之前已经“发过誓”了的),这时要以新的驾驶证为准。三、补办驾驶证需要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吗对于驾驶证丢失或损毁而需要重新补办的,不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只需提供驾驶证遗失声明即可;若是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则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法律客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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